严格执行无法确定原值也有办法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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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1:3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江敏)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此前对房地产业税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曾表示,“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副院长陈晟表示,这就是意味着,二手房个税的征收是转让所得的征收,即在转让价格减除房屋原值、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基础上征税20%。其实,国家早有转让财产所得必须缴纳个税的规定,但事实上一直没有全面执行。此次为配合宏观调控,全国开始全面征收,并给予了时间限制,即8月1日起执行。 此外,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情况,新规定明确写明,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也就是按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