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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是执法问题而非书法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1:36 信息时报

  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针对民警的执法凭证和暂扣凭证字迹潦草,一些罚单上所写的驾驶证、驾驶证档案编号的数字让人难以分辨的情况,请来书法家教“书写差等生”写字。

  当然,如果一个执法者在罚单上留下的“墨宝”能如书法作品般赏心悦目,自然最好不过。但是,大多数人达不到这样的要求,而对于执法者来说,也并没有这种必要。执法凭证的首要功能是应用功能,基本的要求只须字迹清楚,准确无误。而对于一个“读过书”

的人来说,这一要求应当都能轻松地做到,并不至于使罚单变成了“天书”。这说明,当一张罚单,连直接管理的上级都难以分辨的时候,那么,肯定不是执法者本身的“书法修养”问题。

  笔者认为,将罚单写成“天书”,唯一可以质问的是执法者的执法修养。执法修养,首先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和严格而无偏差的执行,这要求有一颗公正的心;二是要有必要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修养;三是要能准确把握法律的要求,有良好的职业专业素质;四是要尊重执法对象。这四方面,组成了执法者执法修养的基本要素。

  而遗憾的是,部分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修养不够,并且简单粗暴,缺乏对当事人的尊重。在这样的心态中执法,出现“天书”罚单是非常正常的现象。这与执法者的书法修养没有直接的关系。就如同医生的“天书”处方,并不是因为医生写不出好字,而是因为其中另有深意。

  因此,对于开执法凭证来说,只要执法者能够对当事人有足够的尊重,并有着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修养,防止“天书”就有了最好的保障。为杜绝罚单上出现“天书”,就请书法家教写字,这种“杜绝”“天书”的方法,也未免太天真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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