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付定金签无效合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2:27 新闻晚报
□记者 白华阶

  晚报讯 张先生小夫妻俩兴致勃勃地去购买小汽车,由于销售人员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不规范,引起了小夫妻俩的疑惑,到头来车也没买成却耗费了时间,“定金”却难取回,换来了满心的苦恼。

  昨天上午,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夫人准备购买一辆小汽车,7月22日他赶到吴中路上的一家汽销店,决定购买一辆1.8排量的手排汽车,车辆价格12.98万元。销售顾问承诺,

要办些手续,贷款5万元,一星期左右就可办好,等贷款到了他们的账户后,就可提车了。双方的洽谈似乎相当和谐,在销售顾问下班前签订了一份“买卖合约书”,销售顾问还告诉他,他们这是标准合同,付了定金就可以了。

  销售顾问带张先生到财务室刷了两张银行卡共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他拿到了一张贷款要准备的资料说明和一张1万元的“销货收款通知单”,还告诉他24日会传真一份贷款的明细资料。张先生回家后,细看了“合约”后发现,交车日期和业务代表都是空白的,就连最为基本的合约签定日期都是空白的。次日就赶紧找到销售顾问,并婉转地告诉销售顾问,自己筹款有问题,要求退还定金。销售顾问回答他,这个事情他不能处理,需要有销售经理和财务经理到场。第二天,张先生与夫人再次赶到汽销店找到了销售顾问,几经周折耗费了一整天时间,也没解决问题。

  记者与该汽销店进行了联系,受到了该公司的重视。对于此事,该公司已意识到确实不规范,将会进行整改,并与张先生夫妇进行了沟通,收回了这张无效的合约,当即把1万元的“定金”退还给张先生,向他们表示了歉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