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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章都可私刻还有啥事不能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6:26 浙江在线

  今年5月16日,记者在大连市沙河口区的一家刻字部轻松刻到了“大连长城医院”的公章。去年国庆节前后,记者首次在大连暗访,在大连市人才市场附近一家刻字社,刻到一枚大连市劳动局的公章。今年1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大连,在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连续走访6家刻字社,有5家同意并私刻了假公章,其中包括“新华通讯社”、“辽宁省人才中心大连办事处”等单位的公章。而大连市今年1到4月注册的1.8万个企业,仅约3000多个在公安部门备案,其余企业公章均成为“黑章”……(据《人民日报》7月27日报道)

  公章对于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重要作用,应该是人所共知的。它是一个单位的印记,也是权力的象征。无论是单位间相互的公事往来,还是个人需要办的事情。这盖有公章的一纸公文就是唯一的凭证。古人都晓得“官凭印,虎凭山”的道理。然而,当公章的刻制管理工作混乱到了像大连市这样混乱的地步,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知当地公安部门是否意识到没有?

  对于公章的刻制管理工作,也是有章可循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刻制的。公安部2000年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申请经营公章的企业,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查批准……”经过以上单位审批了的企业才有经营公章刻制的权力。可在大连市,公章私刻咋就到了如此让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呢?从报道中看出,一种是本地公安机关的网开一面。大连市公安局从2005年开始,在未经省公安厅批准验收的情况下,自行批准一些企业刻制公章,导致个别企业一面打着“合法”的旗号从事公章刻制业务,一面为获取暴利而避开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使很多企业的公章成了“黑章”。辽宁省其他城市的公章刻制企业均统一使用辽宁省公安厅指定的印章治安管理系统,统一联网、信息共享,唯独大连单独从省外另引进一套印章治安管理软件,至今无法和全省联网。另一种就应该说是管理监督工作没有跟上,使从事公章刻制的企业把刻制公章也当成了卖萝卜白菜之类的生意扩大经营,只要可以赢利、只要有人出钱,可能他们连国务院的印章都敢刻制。

  面对如此鱼龙混杂的公章市场,不加强监管,任其发展下去。什么样的公章都可以从这些企业中刻制出来。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的办公秩序不是人为地被搅乱了么。同样出自公章刻制企业的私刻公章,是公章的克隆品,足以以假乱真,使人难防真伪。当一批又一批的盖着假公章且以真单位的名义泛滥的公文和证明达到一个又一个不应该达到的目的后,谁又应该为这些人为的责任去负责呢?公章都可以私刻,有了公章后还有啥事不能办呢?

  大连的公章私刻市场,堪称一道独特的风景。这样的企业,是百祸之源。当地公安部门再不出手管理,后患无穷,贻害无穷。


作者: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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