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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户口成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6:47 国际在线

  作者:赵志疆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某厂工人刘某,在儿子满月后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但没能办成,原因是刘某没有当地住房证明。刘某又回到老家昌平区流村镇为儿子上户口,但因他的户口已迁往南口工作地,孩子也无法在此落户。屡屡碰壁之后,刘某忧心忡忡,最终,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他竟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摔死。(7月26日 北京晨报)

  一个刚刚降临到人世间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周围的世界,就以如此悲惨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悲剧不免令人叹息。毫无疑问,这个父亲是有罪的,但他却又是值得同情的。这不仅是因为他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更是因为这一纸户口将注定成为他一生难以逾越的一道坎。

  看到这则新闻,我不禁想起2004年曾经发生过的类似一幕。北京丰台区王佐乡8岁女孩茉莉(化名)是位弃婴,虽然被好心的赵大妈收养,却因为无父无母而无处申报户口。“办一个户口要很多的钱,家里没有钱,爸妈都很发愁,妈妈老在半夜哭,我真的不想再拖累他们了,我想死。”小茉莉为此三次选择了自杀。(2004年12月27日 北京娱乐信报)

  对于这些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孩子一旦被“宣判”为“黑户”,必然意味着他将因此而无法享受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法定权利,成为隔绝于身边社会的“另类群体”。想要得到这些就必须花费更大的代价去赎买,而当普通民众都还在因此而感到不堪重负的时候,这些孩子的家长将要面临多大的生存压力似乎不难预计。刘某所说的“让孩子早点解脱”固然不无道理,但是因此而得到更大解脱的恐怕还是他自己。

  如果说刘某摔死自己的儿子还有一丝逃避责任的私心的话,小茉莉的三次自杀则无私得令人感觉窒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面对不合理的户籍政策,少年老成的她竟然一次又一次选择了以死抗争。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永远都是脆弱的,在外力作用之下,他们总是会轻易地倒下。看到了一幕幕看病杀人、上学杀人的悲剧之后,我们惊恐地发现,原来户口也能杀人!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而极不合理却又等级森严的户籍壁垒事实上已经造成了民众待遇的不平等,承载了太多附加功能的户口本也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在这样的背景下,也许我们更容易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甘愿承担风险去做“房奴”。他们不仅是在争取一套房子的居住权,更是在幻想着因此而争取到城市里一切平等的其他待遇。

  几天前,国土资源部官员倡导民众租房居住,并强调“理性消费”。刘某仅仅是从附近农村“流动”到了北京市区,然而由于买不起房使自己的孩子失去了“安家落户”的资格,出于对未来不可预知的恐惧,他终于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悲剧面前,怎么能说买房者不是“理性消费”呢?谁不想争取平等的待遇,谁又愿意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隔绝于世的“黑户”?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小茉莉的三次自杀最终促使《北京市儿童福利机构户口管理办法》的出台,孤儿弃婴的户口管理因此而首次得到规范。出于同样的美好期待,希望此次悲剧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对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当现有户口政策一次次直接或间接制造出生命悲剧之后,也许我们确实应该考虑一下,这样的户籍壁垒是不是真的应该倒掉了?

  

  审稿:刘婧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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