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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3万多公顷国有林变为“民有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7:04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7月27日电(记者孙英威、呼涛)我国首家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今年拿出8万公顷商品林实施林权制度改革。截至7月下旬,经过公开拍卖,伊春市已有31570公顷国有林变成了“民有林”。

  按照规划,伊春市今年从5个林业局、15个林场(经营所)中划出8万公顷商品林地进行林权改革试点,把国有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国有林地经营权交给林业职工进行承包

经营,承包期限50年。

  伊春市资源林政局副局长刘长青介绍说,各试点林业局首先对急需造林的疏林地、无林地和荒山荒地先行进行了承包经营。目前,已经有近3000户林业职工签订了31570公顷林地的意向承包合同,承包后完成造林5000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地造林500公顷。

  伊春市位于小兴安岭林区,林区总面积4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2%。由于这里是中国红松的主产地,因此还享有“红松故乡”的美誉。

  伊春市市长许兆君说,这次改革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随着森林资源权属的具体化,森林资源从真正意义上得到了保护;职工群众用自己的钱造自己的林,造林质量将大大提高,多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将得到彻底扭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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