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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无性婚介”的对象还应商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7:07 浙江在线

  传统婚姻的纽带是性,基于此,那些有性缺陷或心理障碍的人群,有的成了婚姻的绝缘体,有的成了不幸婚姻的代名词。谁能为这群特殊的无性人寻找一个合适的伴侣,为他们寻找一个有伴的家?近两年来,无性婚介纷纷在温州、吉林、南京等十几个城市涌现。

  存在性缺陷或心理障碍的人群,或许不能进行对于普通人来说再寻常不过的生理行为。但是,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所导致的性障碍,并不妨碍这一群体去追寻属于他们的情感

依赖与慰藉。爱同样也是性缺陷与性障碍患者不容剥夺的人身权利。

  有需求就有供给,无性人既然有爱和婚姻的需求,市场上就理应有对应于这一需求的供给,无性人婚介的出现不过是在这一需求之下自然而然的产物罢了,与其称之为商家的炒作,不如说这种满足了特定客户需求的婚介新业务是一种有价值的商业创新。

  不过,对于这项新业务所针对的对象,倒确实还有值得商榷之处,报道中将“无性人”定义为有性缺陷或心理障碍的人群――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笔者以为,存在性生理缺陷者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无性人”,也才真正适合成为无性人婚介服务的对象,对于那些因心理障碍而无性需求的人群来说,只要进行心理方面的疗治,在医学上完全可以恢复生理方面的需求和功能。对于这一群体来说,将他们等同于性生理缺失者,显然有违基本的医学伦理。从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出发,显然应当治疗在先,而不宜简单的归入“无性人婚姻”的行列。


作者: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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