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禁播令是“打雷”,后面该下“处罚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0:00 红网

  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发出整顿决定,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发出禁播令的原因是“一些电视购物公司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夸大产品功能,特别是一些丰胸、减肥产品,以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形象做对比,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使用效果。”

  这些充斥着虚假信息的广告已经在媒体上横行了很久,不仅污染眼球还混淆视听,

欺骗消费者,如今才被“判刑”,整顿决定不免有些姗姗来迟,但迟到总比不来好,如果禁令明确,再辅以刚性得法的整顿措施,我们有理由拍手称快,笔者忧虑的问题是:这个禁播令会不会变成“只闻雷声不见雨水”的新版本?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一举措,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在接受采访时曾明确表示:违规广告“难停”。确实,目前很多广告都存在误导消费的场面。此前国家工商总局也曾对很多违规医药、医疗广告提出过“叫停”,但时至今日违规广告仍然层出不穷: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很多禁播的减肥广告偷偷的在各地方卫视的零点时段播放,而且它们经常摇身变幻为其他形式,令人防不胜防。事实上,由于一个政策出台后,国家没有制定配套的处罚措施,或者处罚相对较轻,因此这些“叫停”并没有对违规广告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处罚绝不是一句空话,任何措施都要有具体的落脚点,相关的部门应该尽快完善立法,规范细则,明确责任和权利。首先,这场“处罚雨”要下在始作俑者的身上,某种意义上,他们是罪魁祸首,对他们实行严厉的处罚,才能以儆效尤,惩前毖后;其次,“处罚雨”要下在屡次播放违规广告的广播电视媒体上——也许这些媒体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我们又不可能审核清楚每一个广告,出现几个违规是概率问题,再正常不过了,但这话背后的漏洞在于:一次也许是失误,为什么屡停屡播?作为大众信息的把关人,传媒人应该最接近信息来源,他们难道不知道这些广告是禁播的?这其中的猫腻一定要查清楚。

  看来,要防止禁播令变为一纸空文,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广电总局应该在“人工造雨”上多做做功课,让处罚的雨下得更及时更有效,下足下大,下在该下的地方,将这些虚假广告的病菌都“淹死”。

稿源:红网 作者:刘先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