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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点歌收费 实施时间只待上级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全国将对KTV点歌收取版权费,泉州市文化局称

  早报讯(记者颜鹏曹燮)日前从全国一些媒体传出的KTV收取版权费的消息,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昨日,对于此事,泉州市文化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称,由于此项收费已获有关部门批准,操作上应该不成问题,泉州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只待上级通知。

  据悉,国家版权局近日已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并在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率先在市内的KTV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届时,卡拉OK厅免费使用MTV必将成为历史。

  昨日,就上述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泉州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科朱科长。他称,将要实行的对KTV和卡拉OK厅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进行收费的项目,是由文化部下属的一个发展中心制作完成的版权点歌系统,所有娱乐场所采用这一系统后,就得计量支付点歌所要支付的版权使用费,这笔费用由指定协会代收,然后按一定的份额分配,支付给词曲作者和音像制作人。

  据介绍,点歌付费在国外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此项措施的推行,有助于使一些经营者从原来的盗版音像使用者转化成为正版音像使用者,逐步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

  谈及关于点歌的具体收费标准,朱科长称,关于如何收费和收费标准有待全国统一制订,目前泉州市文化局还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此事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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