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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引发百起伤人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1:27 新晚报

  哈报网讯(宋萍 记者 王剑青)近日,道里区检察机关陆续审理了几起伤人案件,让办案人员惋惜和痛心的是,这些案件的起因仅仅只是由于换灯泡、调闹钟、用电脑等非常细微的生活小事,肇事者也都是由于一时冲动,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哈尔滨市由于一时冲动引发的伤人案件达百起,很多人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对此,警方提醒,市民在遇事时一定要冷静,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23岁的于某和刘某是某大学的学生,同住一个宿舍。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1时许,两人宿舍内的电灯泡突然坏了。于某为了能继续看小说,便四处寻找灯泡准备换上。而此时,困意正浓的刘某想立即熄灯睡觉,便阻止于换灯泡。两人随即发生口角,于某一气之下挥拳将刘某打伤,经鉴定为鼻骨粉碎性骨折。

  今年6月1日晚7时许,在道里区新阳路某建筑工地宿舍内,来自阿城的民工付某因将第二天早上的闹钟调到几点与民工陶某等人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付某随手抄起铁锹将陶某的面部砍伤,被当场抓获。

  李某和赵某同在道里区城乡路一家汽车维修站工作,不久前的一天下午,两人在车间内修理汽车。因需要使用修车电脑查看相关程序,李某坐在电脑前摆弄起来。正在修车的赵某此时也要使用该电脑,便催促李快点用。过了半天,见李某还没用完,便不耐烦地再次催他。李十分不满,句话激怒了赵某,两人对骂起来,赵某抡起拳头朝着李的脸上打去。经鉴定,李某右下泪小管断裂,赵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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