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盗版最高奖30万元 反盗版百日行动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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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07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昨天,记者从全市“反盗版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日起我市将开展打击盗版专项行动,关停一批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单位,市民举报,最高可获30万的奖励。主动上缴不追责“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15日为公示期,凡主动上缴盗版制品并说明情况的,将不再被追究责任。8月16日至10月15日将集中整治,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或盗版计算机软件不足100张的,将处1万元到5万元罚款。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处罚的,将被吊销许可证,将被责令停 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要举报就给奖金市民发现经营盗版音像或计算机软件制品的,可拨打电话85814926举报。举报非法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10万元至30万元奖励;举报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元至10万元奖励;举报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每案奖200元至1000元;举报出版、制作、贩运、经营非法音像,按每盘(盒)0.50元奖励,其中淫秽出版物按两倍计算。举报经营、贩运非法出版图书、期刊、报纸的,图书10印张以下每册0.50元,10印张及以上每册1.00元,期刊每册0.20元,报纸每张0.05元一0.1元。(闵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