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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向珠江骏景讨未来电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1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不满珠江骏景十余层高楼挡住了自己房屋的阳光,丰台区西罗园南里17号楼业主徐先生向开发商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采光权,并索赔房屋贬值损失费和未来60余年的电费。近日,丰台法院受理此案。

  徐先生家住4层,他说,自己在2002年入住时,房子采光充足,视野开阔。但2004年,对面的珠江骏景高楼建成后,他的房间视野受到影响,阳光也被遮挡。同时,房间的通风

条件受到破坏,导致家里夏天潮湿、冬天阴冷。

  此外,两处楼房相距仅30多米,为免被偷窥,他家被迫常年拉着窗帘。傍晚时,由于对面高楼的反射,自家经常受到反射光污染。这不仅使房屋价值严重受损,还影响了他的生活和工作,仅每月电费就增加百余元。徐先生说,他的住宅还有60多年的使用年限,按每月60元计算应多交4万元电费。

  徐先生认为,珠江骏景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等。他要讨回这些权利,并索赔房屋贬值损失10万元及未来多增加的4万元电费。

  对此,珠江骏景项目的办公室主任孙明表示,他们建造高层楼房有相关合法审批手续。他们已委托权威部门对徐先生所住的17号楼采光进行了检测,结果是,采光虽受影响,但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对于索赔电费,孙明并不认同,他认为电费单上没有详细项目证明居民电费增加是因为采光不好。

  ■相关案件

  曾有4业主获赔10万

  去年,丰台区西罗园南里14号楼一层的4名业主因珠江骏景的高楼遮挡了住房阳光,向珠江骏景的开发商讨要采光权,索赔精神损失。最终,丰台法院判决,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4名业主经济损失每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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