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超7天店方须提供备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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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2:23 石狮日报 |
本报讯“我的手机放在维修店里一周多了,他们还没给我任何答复。”昨天下午,邹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 据邹女士介绍,6月4日她在九二路厦新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500元左右的手机,使用了一个月后常出现自动关机现象,7月18日她拿到该专卖店维修,但到现在该店都还没修好,也没有提供备用手机,给邹女士的通讯带来了许多不便。 记者随即采访了专卖店售后服务部门,当问到邹女士的手机维修问题时,经查实表示,他们把该手机寄到厂家,再经厂家调换,由于中途时间花费过长,无法在7天内完成。目前,他们已经给邹女士提供了备用手机,并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手机拿到专卖店里维修,若维修时间超过7天,消费者有权要求该店提供一部备用手机,要是遇到拒绝提供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记者陈满意实习记者王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