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法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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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3:10 光明网-光明日报 |
本报南京7月27日电 记者郑晋鸣通讯员吴晶日前获悉,江苏省正在把“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江苏省的立法草案明确规定,建立校方责任险制度,当赔偿金额大于保险赔偿额度时,差额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说,此举既有助于受伤害学生及时获得赔偿,又减轻了学校的风险,可谓双赢。据悉,江苏省有中小学生近1100万人,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