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违章肇事造成4死22伤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19 中国青年报 |
雷成 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昆明“2·25”特大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今年2月25日晚上,昆明市东风广场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 撞向人行道和公交站台,造成4死22伤的严重后果。据了解,这是昆明有史以来发生在市中心的最为惨烈的交通事故之一。据公安机关事后查明,肇事的黑色帕萨特轿车系昆明市政协办公厅机关车辆。当时车里有两人,驾驶该车的是该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林清旗,副驾驶座上坐着他的妻子郭进香。林清旗私用公车,违章肇事,当场被刑事拘留,3月5日被批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肇事司机林清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检方指控:2月25日晚8时左右,林清旗驾驶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在昆明市北京路行驶时,先是违禁左转到东风东路,在东风广场路段撞倒两名行人后并未停下,反而在加速撞毁隔离护栏后冲向人行道。后经公安机关测定,当时时速达66公里。由于第二次肇事地点正好是一个公交站台,正在等车的路人避让不及,以致酿成4人当场死亡、22人受伤的惨剧。受损的公共交通设施约价值5万余元。 根据检方举证,林清旗在被刑事拘留后向公安机关供称:今年1月份以来,由于觉得领导不信任自己,压力很大,时常失眠,幻觉有人跟踪。2月25日晚,他与妻子一起开车送妹妹回家后,万念俱灰,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其妻郭进香供称,当时在车上,林清旗突然对她说“今晚吃的是散伙饭”、“从此以后你要照顾好自己”之类的话。肇事后,林清旗对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出了车祸”的车队队长答道:“是的,我做了一桩大事。” 但在法庭上林清旗当场翻供,称自己当晚服用了安眠药,“不知道撞了人”、“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公安机关的口供也是在自己“兴奋、昏迷”的状态下录取的。 检方随后出具的鉴定推翻了林的说法。这份鉴定证明,林在事故发生前并未饮酒,也没有服用过镇定类药剂。 林清旗的辩护律师称,林清旗有家族精神病史,在案发时林可能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上有所减弱。检方出具的司法鉴定也表明,林清旗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检方指出,林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伤亡和部分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日作出判决。 本报昆明7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