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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特大盗油案主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1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张恭记者万兴亚)记者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今天召开了“12·19”特大打孔盗油案终审公判大会,依法对由8名案犯组成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宣判,其中两名主犯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名案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另外5名案犯分别被判处4到8年的有期徒刑。至

此,震惊全国的兰成渝输油管道“12·19”打孔盗油案落下帷幕(2004年12月11日本报做过相关报道)。

  2003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四川省广元市赤化镇境内的中国石油兰成渝输油管道发生破裂,成品汽油从破裂处喷出,油柱高达数十米,出现大量汽油外泄,造成距泄漏点仅40多米的宝成铁路停运7个多小时,输油管道停输14个多小时,附近的清江河有500米河面被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到当地群众的生命安全。后经当地公安干警、武警消防官兵以及地方老百姓近6小时的奋战,终于控制了险情,没有发生次生爆炸和人身伤亡事故。整个事件泄漏汽油达400多吨。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泄漏系盗油犯罪团伙打孔盗油所致。

  当年12月24日凌晨,经过80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专案组民警一举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丁汉勤和打孔人员山东籍犯罪嫌疑人张文杰等8人,一举摧毁了这一严重威胁输油管线安全的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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