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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工程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3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对外发布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对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的贡献率近40%。

  这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

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包括:在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发展煤炭液化石油产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质柴油。

  建筑节能工程包括: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并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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