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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滞纳金”呼唤民意表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4:44 大河网-河南商报

  7月23日,河南荥阳市一辆吊车养路费滞纳金总额达到49万多元。一举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理财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银行一年期活期存款的利率是0.72%,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纠错成本如此之高,有专家认为其合法但不合情理,亟待规范。(7月27日《河南商报》)

  如此天价滞纳金,正像车主所认为的,就是把车卖了也不够数,放在谁的身上,也

只有“破罐破摔”一个选择。因为,在“制度”面前,这个驴打滚利滚利式的滞纳金你缴也得缴,不缴也得缴,容不得半点“讨价还价”。作为车主是哑巴吃黄连,没有任何话语权的。

  事实上,对于这个是银行利率507倍的滞纳金利率的制定标准,公共管理部门事先是没有和百姓“商议”,征求过“民权”的意见的。对于这个“单方面”同意并实施的“霸王条款”,可能大部分公众也并不知情,只是在“无知”的情况下钻进已经被管理者早就设计好的“套”里。

  何止是养路费滞纳金,在现实生活中,公众被动无奈承受的类似“霸王条款”又何其多。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等,所有这些与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的“垄断”行业,哪个不是如此?而引申开来,对于医疗、住房、教育改革政策及实施的过程,民权已经基本处于失语状态,根本没有机会,没有一个正常渠道和利益表达机制,来让他们表达自身意愿,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更别说参与利益博弈,争取平等权利了。

  对于“天价滞纳金”新闻,有网友感言说,什么时候也能给农民工拖欠的工资交滞纳金啊。是啊,如果什么时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滞纳金也达到了银行利率的507倍,那民权与官权也就可以平起平坐了。官权与民权打成平手,才是一种令人期待的、健康和谐的权力与权利生态。要实现这个美好愿景,我看还是从救济贫困的民权入手,从清理“天价滞纳金”等“小事”做起吧。■石敬涛(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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