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被开除就是万幸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6: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不被开除就是万幸了吗?
昨日,《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公布了最终定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很快将有法可依。在期盼“条例”能早日出台并得到有效贯彻的同时,对“条例”中“严禁学校以开除或者劝退等方式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的规定,我也觉得还有可以完善之处。

  说白了,严禁开除和劝退,主要是为了通过强制的手段,让学校不要放弃“问题学

生”。在学校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中,最让校方和老师感到头疼的,就是总有一些学生不仅学习成绩乏善可陈,还沾染了不少恶习。小则抽烟酗酒、偷鸡摸狗,大则结成团伙、打架勒索。虽然是未成年人,其很多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校规甚至触犯法律。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按照过去习惯的做法,对这样的学生,学校大多都是除名了事。无论是对照义务教育的相关法规,还是顾及未成年人的成长,都不是个好办法。把“问题学生”过早推出校门,很可能会让他们越陷越深。但严禁开除,就是好办法了?

  当然也不是。如果在老师心里已经把他们“除名”了,即便“问题学生”的学籍依然得到了保留,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正如我们所熟知的,老师完全可以不管不顾,只要他们不在课堂捣乱,想干什么都可以——反正规定了不得开除,也就难怪我无计可施。

  与一脚踢出校门、把烂摊子丢给社会相比;把“问题学生”死死堵在校门内、却拿不出更多对策,同样都不是好办法。衡量义务教育成效的标准,不能只是形式上的“一个都不能少”;要解决好“问题学生”的问题,更不能任由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

  在“条例”的草案中,也提到了工读学校的问题;而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为各类“问题学生”量身定做的“特殊教育”,也不乏值得借鉴之处。如果工读学校真正能成为“问题学生”的心灵家园,而不是大家印象中的“少管所预备学校”,倒不妨强制那些本该“够格”开除的学生去那里,去找回自己失落的世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