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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持玩具枪疯狂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碧芳)为“揾钱”满足毒瘾,在今年短短9日内,甘某竟持刀和玩具枪抢劫作案7次。昨日,禅城区法院对这起抢劫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4000元。

  被告人甘某曾在1990年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满释放后,甘某沾上了毒品,因吸毒被劳动教养3次。今年2月份,甘某的毒瘾又发作了,为了支付毒品钱

,他萌生了抢劫的歹念。

  2006年2月20日20时许,甘某伙同梁某(另案处理)在湖景路持刀抢走被害人的红色金田牌M21型男装摩托车一辆及人民币30元。此后,在同月22日、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这几天内,甘某和梁某采取相同的手段在佛山禅城区、南海区又连续作案6次,共抢得人民币1140元、 摩托车7辆、手机和小灵通共4部,合计价值人民币18453.84元。其中,在22日和26日的抢劫中,甘某和梁某持刀的同时又以玩具手枪冒充真枪进行威胁,逼迫被害人就范;另外,在27日的抢劫中,甘某和梁某用刀刺伤一被害人,致使其受轻微伤。

  甘某和梁某得手后,均以200~400元的低价将摩托车、手机等销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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