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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途汽车50公里以下将不征收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0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实习生金梦梦记者肖姗) 8月1日起,我市公路客运正式开征燃油附加费。届时,市民乘坐长途汽车出行,50公里起就要多掏1元的燃油附加费。加收时,燃油附加费在乘客购票时与票价一起收取,并在客票上单独标示收费项目。

  昨天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厅等“关于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费及实施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对我市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费。具体收费方法是:50—149公

里的线路,加收1元;150—249公里的线路,加收2元;250—349公里的线路,加收3元,以此类推。同时,外省市在我市进站发车的车辆,也要执行以上燃油附加费政策。郊县农公车国家已有补贴政策,因此不在此次开征燃油附加费之列。

  据了解,开征燃油附加费只是对省内公路客运企业而言,坐省内客运公司经营班车要交燃油附加费,坐外省客运公司对开班车则不需交这笔钱,势必会带来一条线路两种价格的情况。如南京到上海有300多公里,这样票价可能会上浮3元,而上海客运公司对开的班车则不会涨价。因此部分客运企业可能会为抢客源而不愿意涨价。(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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