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少征11亿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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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2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通过对全省2003年至2005年6月水资源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未开征或开征较晚等造成漏征6.36亿元;执行省统一征收标准不到位,造成少征4.8亿元;缴费单位还拖欠4.98亿元。 资金使用不规范。主要是用水资源费发放人员工资2539万元,弥补经费2055.24万元,提取政府统筹或平衡预算2178.8万元。如淄博市用水资源费安排水资办人员工资1158万元 ;泰安市岱岳区用水资源费平衡预算946.12万元。同时,基层财政部门滞留水资源费收入、未安排专项支出3558万元;基层水利部门拨付不及时,滞留资金605.3万元,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