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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挪用征地补偿40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7:3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7月27日电】(记者朱立毅)杭州市萧山区一名村支书27日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和受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法院认定,其犯罪金额超过4000万元。

  今年51岁的陈关生,曾任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总支书记兼明华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集体企业——浙江明华轻纺原料市场负责人,他此前已在明华村任村支书19年。陈关生的犯罪经历从一场赌博开始。2001年3月,明华村村民方某邀请陈关生到澳门游玩,期间,方某

借了15万元港币的筹码送给陈关生用于赌博,并明确告之这是送给他的。陈关生在赌博过程中,将这15万元港币的筹码全部输光。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认定,从2001年4月到2004年7月,陈关生利用管理明华村财务、管理原料市场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和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先后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3900余万元,挪用资金240余万元,同时受贿16.05万元。

  (编辑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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