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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滞纳金是为纠错还是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瀚海风(沈阳 媒体从业者)

  事情的荒诞还不止于价值8万的车要付差不多49万元的滞纳金本身,而在于天价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合法的名义下,却像极了通常我们在影片中才能看到的高利贷(在民间的称呼为“驴打滚”)。这不禁让人们纳闷,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规定怎会如此为自己的纠错成本打算盘?

  要知道,国家银行现时的活期存款利率也不过是0.72%,而滞纳金的年利率却达到令人惊讶的365%,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在如此高昂的滞纳金面前,有几人能承受得起,不知道法规制定者们有没有考虑过可能会出现的残酷现实:如果违规者不能承受这笔天价的滞纳金,那么相关的管理部门又该拿出什么样的依据来强制执行?

  “滞纳金每日的金额1%看起来不起眼,但它们产生利息的速度比得上高利贷!”这是一银行界人士对滞纳金的评价。在笔者看来,让违规者付出49万的纠错成本固然是有些极端的个案,但却足以暴露出,在天价滞纳金规定合法的背后,隐藏着不合情理的巨大隐患。

  通常而言,法律应该是威严的,不可侵犯的,但同时法律也应肩负着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让人向善。从这个层面看,滞纳金的年利率竟然达到365%,比起民间害人不浅的“驴打滚”有过之而无不及,制订这样法规的终极目的就值得考量了。

  试问,有谁愿意为一辆价值8万元的车付出49万元的纠错成本?如果违规者在高昂的纠错成本面前不得不选择逃避的方式,那么法律的威严又如何体现?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如此之高的滞纳金年利率,是依据什么样的政策法规制定出来的?或许只有相关部门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才能真正解决天价滞纳金导致的根本问题。

  当然,如果将天价滞纳金跳出养路费的范畴,那么我们会发现,煤气、电信、供电的领域内,滞纳金虽然高低不一,但都闪现着“驴打滚”的影子,这不能不让人惊恐不已。

  虽然说滞纳金的本意是为了惩罚违规者,让其在巨额成本的痛感之中学会对法律的敬畏,但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已经与“驴打滚”毫无区别,这不禁让人们追问,如此昂贵的纠错成本,究竟是为了致人于死地,还是为了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抑或是仅仅为了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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