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装修记住要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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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不要发票似乎已经成了大多数市民在签订装修合同时的必然选择,原因很简单,自己和装修公司都能得到点实惠。然而昨日业内人士特别提醒,一旦新政8月1日起实施后,如果将来准备房屋交易,切记要发票。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写道,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 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特别解释合理费用包括住房装修费用,不过有个前提,就是“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不过对于装修款的额度,《通知》中有明确界定: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装修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装修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也就是说,如果100万的房子真花了20万,只有10万元是可以扣除的。汪明宇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