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公里内加收1元燃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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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2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南京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费具体办法出台。昨天,南京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及实施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并定出了南京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具体征收标准: 50-149公里的线路,加收1元;150-249公里的线路,加收2元;250-349公里的线路,加收3元,以此类推。外省市在南京进站发车的车辆,也可执行以上燃油附加政策。以 2006年5月24日成品油价格为基数,在此次燃油加收附加费的基础上,今后成品油平均零售价格每吨上调500元,加收燃油附加每人公里0.005元,反之同幅下降。郊县农公车国家已有补贴政策,因此不在此次开征燃油附加之例。(姚媛媛)(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