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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丢手机用职工工资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29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老板自己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竟然要我们赔偿。”近日,几名搬家公司职工向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现在老板拖欠工资不发,要拿他们的钱买手机。

  据职工反映,他们都是外地人,到搬家公司工作还不到一年时间,每天工作很辛苦,工资却不到800元钱。上月底的一个下午,当时正下大雨没什么生意,这三名职工就在单位

里面玩扑克牌,没过一会,老板就跑了回来,在抽屉里翻了几遍之后,就问工人有没有人拿了他的手机,工人们都说没有拿。可老板说,手机一直就放在办公室,而办公室里面也就他们三个人在,肯定就是他们干的。见始终没有人承认,老板就说要让他们三个人一起来承担这个责任。一开始,三名职工还以为老板随便说说而已,可到了本月中旬发工资的时候,唯独他们没有工资,老板的态度很坚决,还是认定就是他们其中之一或者是三个人一起偷走了他的手机,现在就要用他们三个人的工资买个手机当作赔偿,否则就将他们送到派出所处理。一位职工说,老板不分青红皂白就扣了他们的工资,硬是诬陷说他们偷了手机,真是让人气愤,老板这样对待他们也实在让人寒心。

  劳动监察部门当即就受理了工人们的劳动投诉,一位监察人员介绍,职工在提供了正当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老板丢失手机应该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扣发职工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尽早补发这部分工资。

  作者:秦瑶 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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