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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元车资要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公交公司多赚我一块钱,收费不合理,我要告他们。”昨日,市民王军打进本报法援热线称,要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一元钱,并要对方公开道歉。前日下午5点多,为处理一些私事,王军在殷富桩上了一辆新九线空调车,目的地是板桥。王军向售票员支付两元车资后,便找了个空位坐下,随着车厢的晃

动,不一会就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公交车已经驶过了板桥站。无奈之下,王军只好放弃原先的安排,索性坐到中华门再下车。因为从殷富桩到中华门车资是三元,于是,王军递给售票员一元钱要求补票,结果当场遭到拒绝。

  “他非让我交两块,说没有一块钱的票,我就想不通了,我根本没下车,为什么就收我四块呢?”王军说,他和男售票员理论了很久,可对方态度坚决,称票售出就不可以收回,要到中华门,就得再付两元。最终,王军还是交了两元钱,但他心里却怎么也抹不直。

  “按路程算,明明就是三块钱,凭什么收我四块。既然是人工售票,就应该人性化一点,机动一点,总不能因为你没设一元的车票,就让我来承担吧。这样一来,不就多收我一块钱吗?”王军说,他要告公交公司,退还这一块钱,并道歉,同时要求对方修改这种不合理的收费制度。就诉讼问题,王军咨询了坐堂律师。

  随后,记者与新九线车队取得了联系。听完整个事件后,潘队长很无奈地说:“这也算是特别情况了。根据我们的规章制度,售出的车票如果收回,就算废票,所产生的差价由售票员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同意王军补一元,即便他退回那张两元的车票,售票员还是得自己掏两块钱贴进去。”

  潘队长称,空调车的起步价就是两元,哪怕坐一站,还是得付两元,根本没有一元的车票。“要售票员贴,对他也不公平。如果王军实在抹不直,可以到车队来找我,这一元钱我来给。希望大家能相互体谅一下。”潘队长无奈地告诉记者,本月30号起,新九线将改成无人售票车,类似的纠纷也将随之避免。

  王军要打一元钱官司,这场官司能否成立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万樾莉律师。

  万律师认为,王军购票上车后,就与公交公司达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对起始地、目的地进行了约定。如果因为王军自身过失导致没能及时下车,那他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力后果,重新购票。

  如果售票员没有起到告知义务,没有提醒王军下车,而王军自己也没有主动下车,那么合同在此时产生变更,乘客对此只需补足车票即可。(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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