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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5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李立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十一五”10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近日下发,这是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目标的一项重要工程技术措施。

  10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

;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0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解决。但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并通过价格机制、税收等政策引导。

  通过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预计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未含替代石油),对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的贡献率近40%,对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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