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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信用卡100%提现应慎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8:54 新京报

  在中国目前征信制度尚处于摇篮之中,银行本身还在摸索适合本国的信用卡发展之路时,大幅提升信用卡提现比例的做法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隐患。

  信用卡安全历来都是银行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然而这一状况似乎正在悄然改变。据7月26日《新京报》报道,部分商业银行将开始实行信用卡100%提现的新政。这也意味着客户将可以从信用卡上直接套取相当于信用总额度的货币,而以往的绝大多数银行该项指标均

为50%.从50%升至100%,这恐怕出乎绝大多数客户,乃至众多金融专家的预料。银行这样做固然可以增加信用卡的利润收入,毕竟收取利息的基数得以翻倍,即便利率不变的话收入增加也会相当可观。此外,全额提现必定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选择信用卡,因为如此一来,信用卡相对于储蓄卡的劣势将不再存在,同时其自身所具有的透支优势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消费者选择信用卡的概率也将大大提升,这恐怕也是商业银行所真正期待的吧。储蓄卡的利润空间要远小于信用卡,扩大信用卡的消费群才是银行增收的根本之道。

  然而这样做并非没有任何前提。首先,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是信用卡市场繁荣的基石。缺乏社会征信制度的支持,信用卡的风险暴露概率将呈几何级数增长。而我国目前社会征信制度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在广度上,许多制度仍局限于较小的范围,尚未推广到社会各个阶层;在深度上,征信制度所包含的指标和内容相当有限,同时也未能根据不同的征信对象实施不同的征信模式。

  在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下,仅仅依靠银行自身的从业经验和客户关系执行100%信用卡提现,其风险恐怕将难以预料。

  其次,即便社会征信制度相对完善,100%的提现比例也应当慎行。因为这对银行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近年来银行信用卡诈骗案屡现报端,如7月20日在上海卢湾区开庭审理的银行信用卡诈骗案中,无业游民沈某打着招聘的幌子,通过骗取应聘者的个人资料假冒他人身份开办银行个人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在9个月之内开办48张信用卡,前后共骗取47万元现金。这些事实证明目前我国的信用卡制度还远未完善,存在的漏洞也相当多,盲目实施信用卡全额提现恐怕会助长信用卡诈骗案的频发。

  国外发展经验证明,社会征信制度的完善同样也不能避免单个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尤其是单个客户的信用相当难以控制。为规避信用卡提现诈骗风险,商业银行除了要具有相当完备的财务控制制度,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也不可或缺。尤其是对于信用卡用户个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卡消费状况,银行必须时刻保持关注,对于出现大幅收支波动应及时了解真相;同时,内部防范合谋的问题也应得到相当的重视。所谓“最坚固的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历史上大型银行诈骗案都与银行管理层密切相关。如何在信用卡用户和银行相关管理人员之间设立业务上的“防火墙”恐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信用卡本身在中国发展的历史比较短暂,其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均照搬国外的成功模式,然而这些模式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完备的市场机制和征信制度基础之上的,离开了这一基石,模式也就失去了一般意义和参考价值。在中国目前征信制度尚处于摇篮之中,银行本身还在摸索适合本国的信用卡发展之路时,大幅提升信用卡提现比例的做法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隐患。各大商业银行应对此三思而后行。

  □陆志明(复旦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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