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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四川资阳成功抗诉一起量刑畸轻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成一平 陶庆) 记者7月21日从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检察长罗枝元就该市雁江区松涛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胡家林贪污受贿抗诉案首次列席该市中级法院审委会。日前,法院已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胡家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判为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去年10月28日,雁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胡家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

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雁江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胡家林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0余万元,个人分得24万余元,受贿约2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系主犯,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遂向资阳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资阳市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

刘德华 成一平 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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