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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查办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追还赃款为村民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徐盈雁) 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前性义村村民共有一条价值40余万元的运输船,通过招标出租,村民每年都能得到一笔数额可观的收入。当地村民称赞说:“这要归功于检察院!”

  去年春节刚过,根据前性义村村民举报,微山县检察院很快查实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利用职务之便将34万元公款私自挪借给他人营利的犯罪事实。在对相关人员依法

作出处理的同时,该院把追回的涉案赃款全额交还前性义村。韩庄镇政府和前性义村村民经协商后,决定将这笔款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分发给村民,一部分集体购买一条运输船,开展运输经营,盈利归集体所有。

  微山县有大中型煤矿16座,其中大部分行政村都得到过矿区土地征用补偿金和塌陷用地损失补偿金。2005年1月,刘汉瑞出任微山县检察院检察长,他意识到:如果对巨额补偿金缺少法律监督,村官就可能犯下大案。为此,该院把村干部作为职务犯罪高发群体予以重视,一方面积极查处“蛀虫村官”,另一方面把预防工作做到前头。2005年,该院接到举报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信件和电话18件次,立案8件,占全年反贪案件总数的42%,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9万余元。今年村民举报现象明显减少,截至目前,该院仅立案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案件1起。

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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