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船广州局原局长过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42 南方新闻网

  中船广州局原局长过堂

  管学仲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四罪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在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的时候反而埋葬了自己。”昨天上午,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州华茂中心法人

代表、董事长,香港华昌国际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管学仲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被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隐瞒境外存款四宗罪。

  管学仲今年61岁,江苏省宝应县人,曾是正厅级干部。

  昨日庭审上,管学仲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基本无异议,但他对这些行为的性质有不同看法。他认为自己是在“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的时候埋葬了自己”,“企业搞好了,我却落得这样”。

  本案还在审理中。

  ■管学仲四控罪

  索贿44.68万

  1997年5月,中船广州管理局决定以其属下广州华茂中心及中船广州局部分职工的名义进入股市,进行一级市场炒作以及国债回购等业务,具体操作由该局财务处负责,并以股票利润的10%作为奖金奖励给财务处。据指控,1998年至2004年间,管学仲利用职务便利,向财务处索取贿赂共计44.68万元。

  挪用公款67万

  1998年12月,管学仲擅自从广州华茂中心挪用公款人民币248771元,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白云区永泰新村永华楼一间商铺,进行营利活动,之后于1999年2月5日还清该款,并支付利息人民币602.61元。2001年11月,管学仲批准同意广州华茂中心将43万元借给下属颜某个人使用,颜某于次年6月将此款还清,并支付利息人民币1329.63元。

  贪污122万

  1994年8月16日,广州华茂中心董事会决定向香港某公司投资港币350万元。2002年9月2日,管学仲私自指使莫某以清算组名义起草盈利提成奖励报告,并自行批准从广州华茂中心的小金库提出18万元进行私分,其中管学仲分得9万元。

  1996年至2004年,管学仲以自己工资偏低为理由,私自要求支出董事长应酬接待费共计人民币27万元,并全部据为己有。

  1999年4月至2005年4月间,管学仲在兼任香港华昌国际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正展有限公司董事期间,私自以工资偏低为由,以出境补贴等名义,占用港币86.4万元。

  隐瞒境外存款223万

  此外,检方还指控:1999年9月21日至2005年4月25日,管学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隐瞒其在香港的存款港币5928元,市值222万余元的股票拒不申报。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