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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时欠条被撕毁,派出所出具证明手持残缺欠条 上庭索讨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09:4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在讨债过程中欠条被撕毁,债权人只得持残缺欠条和派出所证明将欠款人告上了法庭,讨要1万余元欠款。昨日乌当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禹某诉称,今年2月21日,他持欠条到位于新添寨某住宅区的陈某办公室讨要欠款。因双方言语不和,陈将条子抢去撕碎扔到垃圾堆里。当他过去捡拾碎片时,陈又将部分碎纸片抢走。无奈之下,他向110报了警。当新添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陈已离开现场。事后

,派出所出具了欠条在讨债过程中被撕毁的证明。

  在昨天的庭审中,禹某提供了残缺的欠条和完整的欠条复印件以及派出所证明等证据。陈某没有出庭,也未提供任何证据,其代理人辩称,禹某提供的残缺欠条不是完整的欠条原件,复印机上的签名是否是陈某所签并不清楚,对派出所的证明也产生怀疑。

  当天,法庭试图通过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但因被告方拒绝未能成功。法院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针对此案涉及的问题,法律人士提醒,债务人通过撕毁欠条试图逃债的现象时有发生,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者:齐白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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