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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你丢了东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29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周红泉 杨艳 实习生 张琼婷 周李菁 周丽燕

  本报7月27日讯日前,本报连续接到两起投诉,分别来长沙旅行和出差的吴女士及朱先生在宾馆住宿时发现钱物不翼而飞,两人向宾馆讨说法时,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宾馆没有赔偿责任。律师也表示,由于宾馆的失盗案的证据很难确定,消费者往往难以维权。

  宾馆只有提示责任?

  据失主吴黎明称,7月22日上午,她和儿子以及2名亲戚从上海来到长沙旅游,入住波月宾馆609和610房,次日6时起床后,住在609房间的儿子发现数码相机、两部手机等价值8000元的贵重物品被盗。他们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宾馆前台服务员反映,被告知经理不在,无法处理。

  宾馆值班经理鄢某,当晚本该她值班,但她有事出去了,所以没在宾馆。对吴黎明在宾馆失盗后这么久没有与其联系表示道歉,但她声称,对于顾客在宾馆丢失物品,宾馆只有“提示顾客注意保管物品”的责任,没有赔偿责任。目前,马王堆火星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退还两天房钱

  “手机和钱全部被偷,现在回去都成问题了。”朱先生一脸气愤,他是7月22日从湖北来长沙出差的,入住名鼎大酒店401房。23日晚他看电视看到次日凌晨4时才睡,但9时醒来时发现房门虚掩,一查手机不见了,钱包里的200多元现金也没了。

  名鼎大酒店的丁经理却一再强调酒店没有责任。不过,他表示酒店可以退还朱先生两天的房钱,让他有钱坐车回去,并配合派出所把事情调查清楚。目前,朝阳街派出所正在调查此案。

  □律师观点

  失财难定适当补偿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认为,在酒店随身携带的物品被盗,属于消费合同纠纷,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怎么证明顾客丢了什么财物及多少财物,难以确认,调解时一般也只能动员经营者给予消费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其数额肯定难以令消费者满意。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请消费者加强防范,谨防贼手,并且把贵重物品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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