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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幅提高养老险缴费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1:05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目前深圳市平均养老金为每月2268元,养老金水平在全国最高,记者昨天下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拟对现行的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修订,新条例将出现提高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的规模、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六大变化。

  养老金水平全国最高

  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28万人,同比增长22%。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近55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目前,深圳市企业已退休人员为11.5万人,平均养老金为每月2268元,养老金水平在全国最高。

  非户籍缴费基数下限降低

  深圳市拟对现行的养老保险条例及其若干实施规定进行修订,并将很快实施。据悉,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有六大变化:第一大变化是非深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下限,将由深圳市上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降低为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减轻企业和非户籍员工的缴费负担。而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下限维持不变。

  缴费比例提至18%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现在的13%提高到18%,其中企业缴纳10%,个人缴纳8%,以做实个人账户。同时对个人账户的规模也进行了调整。目前在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11%,剩余的2%计入共济基金。经过调整后,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10%计入共济基金。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缴费越多养老待遇越高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进行改革,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更多地体现了缴费对待遇的影响,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养老待遇也越高,反之,缴费年限短、缴费工资低,养老待遇也低。新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不同,将造成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低的一定差别。

  深圳市将设置新老制度相衔接的五年过渡办法,实行养老保险待遇“低不减,高递增”做法,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另外,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指数等在内的多个细节也将有新的变化。

  《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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