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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1:3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宋元晖)雇用医托、对患者投诉不处理等医疗机构的数十种不良执业行为,即日起将被记分管理。昨日市卫生局表示将从即日起对全市医疗机构试行上述制度,一旦某家医疗机构一年内因存在上述行为而被记满50分,卫生部门将增加对其监督检查频次。

  市卫生局昨日公布,从即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对患者医疗投诉不作处理将被记2分,雇用医托误导病人一次将被记

5分,非法使用假药、劣药将被记7分,非法从事非医疗目的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中止妊娠记10分,使用非法血源和非法采供血记20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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