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带风暴”竟禁止外带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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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4:52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就近期“热带风暴”水上乐园禁止游客外带食品和饮料一事,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上午明确表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相关工商分局已介入调查。 工商部门指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免除经营 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的其他规定”。消费者进入热带风暴水上乐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水上娱乐,其双方的消费合同应为“娱乐消费”而不是“食品消费”;也就是说,在其消费过程中,在不妨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有权自主选择消费任何一家企业提供的食物。热带风暴水上乐园是一家从事水上娱乐的经营企业,其为追求经营利润,以附加条件的方式禁止进园消费者外带食品,迫使消费者购买其园内提供的高价食品,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此外,消费者作为普通公民,其人身权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其携带的物品。因此,热带风暴水上乐园以“禁止外带食品”为由,对进园游客实行“搜包”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为法律所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