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媒体要自尊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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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4:56 南方网 |
南方网 翠竹青山 中国的媒体与国外的媒体不同,它有着鲜明的党性、人民性、正义性的色彩,因为在中国,媒体都是党办的,它是党的喉舌、国家的宣传工具、人民的代言人。 但是,中国的媒体在广告经营上的表现,能让党和政府放心吗?能让人民满意吗? 老百姓是相信党和政府,才看新闻媒体发布的一切信息。 所以,媒体要自律,要带头遵纪守法,不要为了几个臭钱,什么坑蒙拐骗的广告都登,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忘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媒体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声音、代表着社会的正义。 但是,现在的新闻媒体给老百姓的印象是:中国媒体的左嘴宣传的是胡总书记的社会主义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国家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义,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媒体的右嘴呢?它天天都在制造社会丑恶现象——大肆刊登坑蒙拐骗广告,残害人民。 笔者认为:1、媒体要有自己独立的健康的、表里如一的人格,做人要厚道。不要左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弘扬社会正;右嘴大肆刊登各类坑蒙拐骗的广告,欺骗老百姓,残害老百姓。(本人可以选择一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广告为证据) 2、中国的媒体要明白中国的新闻媒体的属性,她是党的,所以,她要求中国的新闻媒体必须具备强烈的党性色彩。在中国办新闻媒体,是要讲党性的。象目前这样,谁给你们钱,什么样的坑梦拐骗的广告你们都敢登,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是不是在给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丢人? 3、你们不要为黑社会和各种犯罪嫌疑行为提供坑蒙拐骗的宣传阵地和平台。如果你们只有赚这种肮脏钱的本事,你们的报纸、电视、电台就别开了,共产党和政府丢不起人、人民受不了这个罪。 参与讨论>>>>>> 编辑:徐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