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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开张不必大呼小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4:53 新民晚报

  正当的买卖开张了是件好事,可也不必为了扩大知名度“大呼小叫”,闹得居民不得安生。过去两天,在瑞金南路瞿溪路附近,“老百姓大药房”的开张庆典到晚10时左右方告收场,让附近小区居民着实领教了噪声的厉害。企业开张庆典喧闹扰民并非个案,市人大代表为此提出,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法管理噪声扰民,商家开张应当改变“庆典陋习”。

  庆典要搞三个晚上

  7月28日晚上7时,瑞金南路瞿溪路附近传出震天响的音乐锣鼓。小区居民观望打听,才知道有个药店开张了,正在搞庆祝仪式。有居民问,大热天的,累了一天,大家都想好好歇歇,这药店为啥这样闹呀?

  晚上8时,药店前的歌舞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居民们忍不住了,打电话到派出所请警察维持秩序。可将近9时,药店的庆典还没有结束。居民再次致电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巡逻警已经到现场请药店关小音响。不过,这个庆典是街道市政科许可过的,整个庆典活动要持续3个晚上。

  街道许可应属不当

  7月29日晚,开张庆典又如期上演,音乐歌舞之外,还有答题竞猜。回答问题少不了小孩子,小孩子对着扩音器把大药房的发展宗旨传进了“寻常百姓家”。有一句话是:“老百姓大药房”要融入社区,为百姓带来利益。

  居民们听了好气又好笑:闹得人不得安生,还谈什么谋利益?“即便是街道许可的,药店干扰了居民的生活,依照治安处罚法,警方该怎么处置?”居民又问派出所。答复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要罚款。居民要求,既然如此,就请派出所尽快依法处罚。

  一个企业开张,要搞个“扰民庆典”,街道市政科竟授权许可,这合法吗?市人大代表徐晓青律师说,且不论市政科是否有权许可,首先应该考虑:企业的行为是否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若只顾企业利益而忽视居民权益,这就是行政作为不当。为此,居民有权督促街道收回不当许可。实际上,居民的投诉监督发生了作用,昨晚,药店不再大声喧闹。

  干扰居民有损形象

  目前,居民投诉企业“庆典扰民”为数不少。市人大代表、环保工作者周庆江说,商家希望生意兴旺,原本无可厚非,但“庆典陋习”却并不能让商家在消费者心目中得分。“以为喧嚣就能讨吉利,这种庆典不可取。药房开进社区,能服务居民当然好,起码不能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否则会影响企业的公众形象。”周庆江说,“商家与其把钱花在庆典上,不如投入社区慈善更得民心。”

  本报记者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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