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闻背景: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9:0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 人事部、民政部7月20日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对社会工作者职业行为、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出明确规范。据民政部人事教育司介绍,现代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

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