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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察扁之言 析扁之“皇帝心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6:43 中国台湾网

  近日,陈水扁为“国务机要费”报假帐疑案灭火,在接见“立委”之际,竟然颇引以为傲地表示,赵建铭卷入台开案,未来会成为台湾的历史资产,因为,这桩个案确立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原则。对此,台湾《中国时报》发表评论文章,进行了尖锐的讽刺批评。

  文章讲,陈水扁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不禁让人想到“我的令堂贵庚八十岁

”之类的笑话。社会、媒体称赵建铭为“驸马爷”,以前是尊称,现在则是戏谑。其实,民主时代哪有啥“驸马爷”?哪需要强调“与民同罪”?

  文章指出,陈水扁的“第一家庭”,从衣食住行,到言谈举止,处处有如“皇族”。民主时代,犹有皇族心态,也难怪会“王子犯法”。这时再“与民同罪”,只是更加暴露自己的“封建思想”罢了。

  说什么“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老子是王,老子的女婿是王子,你们是平民,如今,“王子”犯法,竟然和你们平民同样判罪,真是“皇恩”浩荡,稀贵之至,当然要列为“台湾的历史资产”。

  文章点评说,赵建铭入监时,“回首望青天”那一幕,确实让人民感到骄傲。因为,这代表台湾已经走入“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法治时代。台开案也绝对会成为台湾的历史资产。

  但是,旁人如此诠释,是“正面思考”,具有“历史深度”;陈水扁这样讲,则是“恬不知耻”。“皇亲国戚”吃铜吃铁,东窗事发,受法律制裁,本是天经地义之事,难道人民还要感谢陈水扁“为‘国’捐婿”?更何况,王子犯法是否真正“与民同罪”,还真是“天晓得”哩!

  文章痛斥道,电视机前的观众,眼见看守所管理员帮“驸马”撑伞、台大医院警卫帮“驸马”挡媒体,再看到法院的法警变成围事的黑衣人,帮“驸马”开道,甚至把媒体工作人员拖进法院,拳打脚踢。此情此景,谁还相信“与民同罪”这些屁话?

  以前,许水德说“法院是国民党开的”。这些年来,陈水扁的司法改革,则把法院从“国民党开的店”,变成自己豢养的鹰犬,难道说,这就是“民主进步”?(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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