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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21:24 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2006年8月2日电记者江宝章报道:福建省台办、福建省交通厅今天(8月2日)上午在福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交通部批准,从即日起《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这意味着,采用以“个案”、“专案”、“通案”处理的非完全规范化管理方式运作了5年多的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马祖、金门、澎湖间海上客货运直航,从此正式转为完全规范化管理方式运作。福建省交通厅新闻发言人马继列称,《暂行规定》的实施,为全面实现海峡两岸海上直接通航,打下了良

好的基础,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同时也对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发展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客货运直航发轫于2001年1月。客运直航于2001年1月2日开始正式运作。目前,直接对台客运码头有厦门港和平客运码头、福州港马尾客运码头、莆田湄洲岛对台客运码头、泉州港南安石井码头等。两岸已开辟厦门-金门、福州马尾-马祖、泉州石井-金门3条定期客运班轮航线,另外还有漳州和莆田湄洲岛至金门、泉州至澎湖4条海上客运航线(个案)。海峡两岸先后共投入13艘、3129客位船舶,其中闽方投入5艘、1371客位,台方投入8艘、1758客位。马尾-马祖线投入4艘、480客位(均为台方船舶);厦门-金门线投入8艘、2401客位。其中闽方投入4艘、1123客位船舶,台方投入4艘、1278客位。泉州-金门线投入1艘、248客位(福建船舶)。截至今年6月底,闽台双方船舶共运营12831航次,运送旅客153.96万人次。货运直航于2001年8月27日开始正式运作。目前,已开辟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莆田至金门、以及福州、厦门、泉州和宁德至马祖9条不定期散杂货运航线。海峡两岸先后共投入24艘、21809总吨货船,其中闽方投入20艘、17613总吨货船,台方投入4艘、4196总吨货船。截至今年6月底闽台双方船舶共运营3613航次,运载货物434.75万吨。

  《暂行规定》指出,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的运输管理由福建省交通厅实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现阶段原则上由在福建省和金门、马祖、澎湖注册的航运公司自有或经营的在两岸登记注册的船舶经营上述航线,外轮(包括方便旗船或台湾所称权宜轮)不得介入。在申请经营手续办理上,福建省省属航运公司直接向福建省交通厅提出申请;福建省非省属航运公司通过所在地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向福建省交通厅提出申请。金门、马祖、澎湖航运公司须委托具有代理外贸运输船舶经营权的船舶代理公司向福建省交通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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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

  1997年4月19日,福建省与台湾地区海上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航线开始运营,台湾方面称为“境外航运中心定点直航”,参航口岸为福州、厦门和台湾高雄,参航企业均为两岸拥有外贸航运经营资质的船公司,参航船舶为两岸资本的方便旗船舶(台湾称为权宜轮),进出对方港口的船舶均需升挂对方旗和查验船舶相关证书并签注;主要运载福建省出口到欧美的中转集装箱,所运载的集装箱均为中转贸易货物,而福建省于台湾的直接贸易货物无法进入台湾本岛。目前状况为船通但货不直接通。

  9年多来,两岸共有10家船公司计10艘船舶参加海峡两岸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其中大陆6家/6艘、台湾4家/4艘)。自1997年4月19日首航至2006年6月底海峡两岸集装箱试点直航运营进展顺利,投入两岸试点直航的10艘船舶共运营15954航次,承运中转集装箱413.52万标箱。总体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增势逐年趋缓。

  两岸三地弯靠运输

  1997年,福建省开放口岸与台湾地区两岸弯靠航线航线开始运作,参航口岸为福州、厦门和台湾高雄、基隆、台中等,参航企业均为两岸拥有外贸航运经营资质的船公司,既有集装箱班轮运输,也有不定期散杂货运输,参航船舶为两岸资本的方便旗船舶(台湾称为权宜轮);主要运载我省出口到台湾的直接贸易货物,参航船舶必须绕道日本石垣或香港转关换单后才能进入台湾本岛。目前状况为货通但船不直接通。

  其中两岸三地弯靠集装箱班轮航线于1998年开始正式运作,福建省轮总、马尾华荣等4家船公司5艘集装箱船,台湾地区2家船公司2艘集装箱船经营福州、厦门经日本石垣或香港中转至台湾高雄、台中、基隆等港的两岸定期航线。2003年至2005年底,福建省参与两岸弯靠航线集装箱班轮航线的船舶共运营1222个航次,承运集装箱30.17万标箱。

  1997年7月4日,由台湾富国新海运公司的巴拿马籍“富国兴”轮承载首批向台湾地区间接出口的6070吨河砂由福州港经日本石垣运抵基隆港,为福建省两岸三地弯靠不定期散杂货运输拉开了帷幕。自此以后,两岸资本的方便籍船逐渐成为两岸散杂货运输的主力。目前,福建省共有5家航运企业的14艘船舶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不定期散杂货物运输。

  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客货直航(简称“福建模式”)

  2001年1月2日,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的海上直航开始运营,台湾方面称为“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参航企业均为两岸拥有经营资质的船公司,参航船舶为两岸注册的船舶,采取悬挂公司旗和另纸签注等方式;主要运载福建省的砂石等建筑材料到台湾的金门、马祖和澎湖,参航船舶可直接进入台湾地区的金门、马祖和澎湖。目前状况为船通货通人通,挂旗方式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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