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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企单位职工基本不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57 南方新闻网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措施:

  转企单位职工基本不下岗

  本报讯7月7日,深圳市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继行政机构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后,再次启动大规模改革攻坚。据了解,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探索,全国不同地方都在进行

,但像深圳这样如此规模、系统进行改革在全国尚是首次。

  由于此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牵涉人员众多,昨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相关配套措施,让涉及其中一些待改的事业单位员工放心的是,配套措施明确:转企单位职工基本不下岗。

  转企单位有三年过渡期

  根据安排,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按照不同类别特点,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改革方式,纳入各自领域。第二步是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自领域改革,回归政府事业单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务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在此次改革中,深圳将事业单位划分为监督管理类、经营服务类和公益类三大类,又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细分为经营开发类和中介服务类,将公益类事业单位细分为纯公益类和准公益类。

  考虑到转企单位转入市国资委管理后,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有一个适应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扶上马、送一程”的必要措施,这个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可能难以为继。这次为转企事业单位制定了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有三个“基本不变”:原由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的业务在过渡期内继续保留;原使用的办公用房继续免费或按原租赁价格使用;原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继续按三年逐步递减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不同人员采取不同办法

  由于全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原因,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和企业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待遇上差别较大。转企之后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所谓“老人老办法”就是对已经退休或选择提前退休的,养老待遇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标准一律不变。“中人中办法”就是对转企后五年内退休的员工,对其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按逐步递减的办法,分五年给予补贴。“新人新办法”就是转企五年以后退休的员工,将参加企业的养老保险,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可以通过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适当提高养老待遇。

  经统计,本次拟转企事业单位的实有在编人员为4826名,其中属企业化管理编制的1178名,由于这些人已经按市里的有关政策参加了企业社会保险,转企后,其养老待遇仍然按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不存在利益受损问题。扣除这部分人剩下的3648人中,再扣除转企后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600多名在编幼儿教师,只剩下3048人。这3000多名职工中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七年的可以提前退休,其退休待遇按原标准计发,其养老待遇也不会受到实质的影响。转企后真正完全执行企业养老待遇的在编人员,也就是所谓的“新人”仅有2300多名,大部分年纪较轻,承受能力较强,在执行企业基本养老政策的同时,这些员工还可以通过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缩小待遇差距。

  ■三大问题释疑

  公幼转企会否影响学前教育

  大型公共场馆及市属22家公办幼儿园转企引发疑问

  在昨日《政府公报》公布的事业单位改革名单中,大型公共场馆及市属22家公办幼儿园全在转企之列,这引发了一些社会人士的疑问:此举会不会导致公共场馆以“逐利”为本而难保证公益目标,市属公办学前教育转企是否会影响学前教育?对这些疑问,深圳有关负责人曾予以特别说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出现市民担心的情况。

  托管单位最终是否要走向市场?

  释疑一:在转企事业单位中有委托管理的情况,最终它们是否会走向市场?这名负责人的解释是,转企单位委托管理有两类:一类是一些培训接待机构,应该说,这些单位的业务都不属于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范畴,应予转企。但考虑到有些特殊情况,对一些属于国家部委定点培训基地或培训服务对象比较特殊的机构,采取了委托管理的办法。包括:市人大培训中心、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培训中心、市检察院的侦查技术训练基地、市委组织部的荔园招待所、财政局的会计进修学院、国土局的房产管理培训中心。另一类是,部分业务与主管部门联系比较密切、短期内难以理顺关系的单位,主要有市规划局所属五家规划设计单位、水务局所属水务规划院、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口岸办所属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和环保局所属危险废物处理站、交通局的客货运服务中心等。“对这些转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托管理只是过渡性措施,市国资委与这些主管部门先暂时签订三年的委托合同,三年后如需继续委托,要经市委市政府另行批准。”

  公共场馆转企如何保证公益性?

  释疑二:一批大型公共场馆的管理机构转企后,会不会影响公益服务?在此次事业单位转企过程中,有七家大型公共场馆的管理机构转为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包括会展中心、音乐厅、大剧院、体育场、体育馆、跳水馆、网球俱乐部。对有人担心转企后,这些机构会以“逐利”为本位,难以保证公益目标的实现。这名负责人表示,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可以解除。这次改革决定采取一系列办法进行探索:一是将场馆的经营管理单位转企,通过政府合约将场馆营业收入分配(或亏损补助)办法、场馆维护和管理办法、场租和服务定价规则、公益性义务以及退出机制等予以明确,考虑到多种因素的限制,近三年可继续通过合约将场馆委托现有单位经营管理;二是场馆中属于需要扶持的公益活动由财政购买或资助;三是场馆资产列为政府非经营性资产,由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与场馆经营公司签订经营合约。

  幼儿园转企会否影响教育质量?

  释疑三:关于22家市属公办幼儿园的转企问题。目前,深圳市共有幼儿园744所,在园幼儿15万人。其中,市有关部门直接办的幼儿园(所谓公办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1.4万人。公办幼儿园数量占全社会的5.6%,入园儿童约占9%。其中在公办幼儿园中属于机关干部子女的儿童约2000多人。市属22家幼儿园编制人数1087人,实有在编人员960人,临聘人员418人。市财政每年对市属22所幼儿园的财政补助5000万元。

  由于幼儿教育很重要,有人担心幼儿园转企会影响深圳学前教育质量,有人甚至主张全社会的幼儿园都应该由政府来办。“幼儿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这名负责人说,深圳幼教市场的发育比较成熟,市财政对幼儿学前教育的全部投资,仅仅用于占幼儿园数量5.6%的市属22家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提供的服务仅仅惠及某些特殊群体,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公办幼儿园转换机制。此外,还将原财政对公办幼儿园每年5000万元的拨款保留,改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用于对全市学前教育的支持。

  ■改革具体内容

  28家回归政府

  涉及编制625名,实有在编654人。这类单位主要承担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等职能,包括社保基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应回归行政管理序列,机构编制根据其实际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重新核定。

  124家转为企业

  涉及编制7253名,实有在编4826人,另有临聘人员大约6000人。这类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从事经营开发活动的培训接待、新闻传播和科研开发等机构,共62家。其中培训接待基地27家,报纸杂志、新闻传媒机构25家,开发性科研机构10家。涉及编制2413名,实有在编1439人。二是从事有偿市场中介服务的勘察设计、认证评估、咨询服务和非强制性检验检测等机构,共24家,涉及编制1461名,实有在编733人。三是所从事服务可以也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组织生产和供给的部分准公共性质的事业单位,包括学前教育、公用事业作业和公共设施管理等机构,共38家,涉及编制3379名,实有在编2654人。

  27家予以撤销

  涉及编制338名,实有在编130人。这类单位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工作量不饱和、业务重叠或任务已基本完成的机构,共24家,包括各类筹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以及部门所属医疗服务机构等;二是不具备公益性质又不属于深圳市产权所有的单位3家,拟注销深圳市事业法人登记后交回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38家予以保留

  占现有事业单位数量的65%,涉及编制33500名,占现有事业单位总编制41726人的80%;实有在编22671人,占现有事业单位实有编制28281人的79%。这类单位主要包含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大部分公益类机构予以保留,共230家,编制28037名,实有在编18403人。此类单位从事的业务属于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和科研、公共文化和公共卫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二是部分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共58家,涉及编制1842名,实有在编1209人。此类单位主要履行强制性检测认定职能,或提供公共平台服务以及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由市场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等,包括食品药品检测、质量安全检测、集中采购等机构。三是小部分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暂予保留,共41家,涉及编制3581名,实有在编3025人。此类单位按分类原则应转为企业,但考虑到相关行业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或目前国家政策限定,暂予保留,待条件成熟时再转企。主要包括市校合作的研究开发机构、部分机关后勤服务机构以及个别党政接待基地等。这些暂时予以保留的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在今后随着市场发育的完善和条件成熟,将来也要分批分期转为企业。四是应按社团运作的机构9家,编制40名,实有在编34名。这部分机构要冻结编制,现有人员只出不进,逐步消化。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普德法

  图:

  ■改革中事业单位分类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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