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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报12起典型商业贿赂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1:05 新文化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长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长春市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通报会,长春市纪委监察局、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检察院和长春市工商局通报了12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已受理涉及商业贿赂问题的信访举报139件,立案查处58件,查结52件。长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希望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治理商

业贿赂自查自纠机会,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否则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2起典型案例 长春市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立受贿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运用处原处长陈晓宏受贿案;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原科长、副处级员王安才受贿案;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原会计刘云受贿案;长春市引松入长工程建设办公室财务处原处长蒋造林受贿案;榆树市环保局原局长刘岚受贿案;吉林省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周显富及工作人员王玉华、丛玉辉等共同受贿案;吉林省人民医院原电诊主任杨晓玲受贿案;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褚维成等五人涉嫌商业贿赂案;深圳健安医药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长春市南关区康健检验制品经营部业主杜学军商业贿赂案等12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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