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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路拟试行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5:06 华商网-华商报

  昨日,我省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方案听证会召开,方案拟对高速公路先期实施,逐步在普通收费公路开展。消费者代表、货运车主代表、经济管理专家等24名代表及3名申请人代表参加。听证会代表原则同意试行计重收费。

  ■目前现状因超载公路年损过10亿

   由于收费方式与车辆实际重量没有直接关系,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受“超的越多赚的越多”的经济利益驱动,使得超载现象屡禁不止。超载大大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被称为是破坏公路的“头号杀手”。据统计,我省每年因超过公路运载能力造成的损失超过10亿元,许多高速公路不得不提前大修,不仅降低了道路的使用效率,也加重了公路养护和保证公路畅通的负担。

  ■观点对撞超限站不能只收钱不治超

  在听证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普遍认为实行计重收费势在必行,但对如何提高公路收费、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改变超限站只收钱不治超的普遍现象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从事了30年货运的货车司机李国雄说,作为治理超载的经济手段,计重收费要真正起作用,还须超限站严格执法。当前很多公路上的超限站只收钱不治理超载,只罚款不按国家规定强行卸货。

  计重收费是否会让超载合法化

  来自咸阳的一运输公司老板反映,咸阳个别超限站长期只重罚款。一位货车司机代表担心,计重收费会不会使超载“合法化”?如超载,可考虑对发货人、收货人、司机三方都处罚,三者形成制约,这样超载就必然少了。

  部分代表还提出,拟定方案中收费标准偏低,对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还不够,有不痛不痒的可能,建议提高标准,以便有效遏制超载行为。计重收费后,会不会加大运输成本,影响市场零售价格,促使物价提高,最终由每个消费者承担?

  交管运管路政对超载认定应统一

  来自高校的王麟老师提出,目前交管、运管、路政等各部门对超载认定的方法和标准不统一,损害了执法形象,亟须改变。代表们希望在实行新收费方式的同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员素质,真正达到治理超载,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目的。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物价局、交通厅表示将据此完善和细化方案,最终报省政府审批执行。

  ■费用咋收超载越多收费越重

  根据拟定方案,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路段行驶时,其车辆通行费收取按照现行收费车型分类判定办法和标准执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行驶时,其车辆通行费收取按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执行计重收费,其基本费率封闭式高速公路和开放式收费公路分别暂按0.08元/吨·公里和1.25元/吨·车次计收。

  据交通部门介绍,2003年以来,江苏、安徽、河南、山东、四川等省份先后实行计重收费试点,我省方案拟定的收费标准等于或低于外省。本报记者李琳实习记者翟春霞

  费用咋收

  基本费率

  封闭式高速0.08元/吨·公里

  开放式收费公路1.25元/吨·车次

  

我省公路拟试行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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