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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被追缴115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3: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东莞讯 (记者韩治华 通讯员东环宣)昨日,经省、市环保局联合核定,东莞市环保局向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发出《排污量核定通知书》,追缴违法排污金额1155万元。此前省环保局已经给该公司开出了21万元的罚单。

  今年6月10日,经群众举报,国家环保总局监察局、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存在三项环

境违法行为:一是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通过铺设暗管将部分生产废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入环境;二是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的生产设备已投入正常生产;三是在排放的生产废水数量和浓度发生重大改变后,谎报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等。7月20日省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发出了总罚款为21万元、立即停止纺织印染项目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部分生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存在谎报、少报污染物排放数量和偷排、偷放行为,在此期间少缴纳排污费。

  据此,环保部门对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的污染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并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追缴该公司偷排废水部分的超标排污费1155万元。8月4日,东莞市环保局向该公司送达了《排污量核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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