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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让教育乱收费成为长期痼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0:48 红网

  早上起来登陆论坛,懵了,讨论教育乱收费的网友暴多。好像他们得了教育乱收费的好处,正乐此不疲地做宣传一样,其实是骂声一片。一看新闻才知道,教育乱收费再次居价格违法案件查处之首,数量为11387件。主要表现为: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高收费,部分学校重复收费、强行收费,对“专升本”学生超标准收费。(《中国青年报》8月5日)

  教育乱收费这一危害社会、违法乱纪、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早已成为人人喊打的

过街老鼠,却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又一次高居价格违法案件的首位。不要认为这是一种什么怪现象了,这种事件几乎存在于从幼儿园到高校的任何一个阶段,企图通过媒体运动式曝光和几次象征性行政查处来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的。

  教育乱收费这一有悖常理的现象,背后深刻的原因,不是用少数人的道德品质可以解释的,我们有必要对此再做一个解剖,以便让我们意识到解决教育乱收费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

  教育界人士一般认为政府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是根本原因,因为国家才是提供基本公共教育的义务主体(当然也应该给私立学校公民待遇),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普世的政府职能之一。而我们将罪责全打在学校身上,是情绪化的认为。我们看到,在中小学其实大量乱收费并非迫于生计,而是借教育创收营利,事实是中小学择校费是当前教育收费中最乱、数量最大、问题最恶劣的,家长为择校而支付的择校费、赞助费、借读费、共建费等等名字都听不懂的乱收费,数额远远大于教学过程中的一般性乱收费。这在各地的重点、示范学校最为严重,这完全就是“腐败型”的乱收费。笔者高中隔壁的那所全重庆最好的中学之一的学校常被我们开玩笑说,每年的赞助费怕是要过亿。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

  道理很简单,他们的收入也是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收益。收取高额择校费变相减轻了政府负担、增加财政和教育收入,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成为利益共同体,当然形成乱受费的合力。至于治理乱收费,就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很多时候让这些乱收费大部分已合法化、根本不在管理部门认定的乱收费之列。很多家长抱怨乱收费,这一块其实才是他们最大的经济压力,许多家长怕孩子吃亏敢怒不敢言,被揭露和查处的只是极小部分。

  “政府该拿的钱不拿,结果通过乱收费的办法转嫁到老百姓头上去了”,这是去年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直言中小学乱收费不是学校在乱收费,主要是地方政府乱收费时讲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的义务教育没有纳入省市的财政预算范围完全转嫁给县乡,县乡自然又让农民自己掏钱了。明年起农村义务教育将真正实现义务,这一情况可能得到缓解,但学校和地方政府视学校为营利工具的思想,必将加剧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另外教师的工资大部分还得地方自己解决啊,杨东平教授今年曾在《新京报》撰文指出,(有的地方)全县的财政收入还不够发工资,“有的学校连教师领取粉笔的支数都限制”。这必定逼迫许多农村学校为了维持基本运行而不得不收费,这和重点学校的“腐败型”乱收费比起来,大概可以说是一种“生存型”的乱收费吧。

  两个截然不同的乱收费模式,在教育复杂和相当不平等的中国同时如此严重,这样我们可以理解教育乱收费为什么将成为长期的痼疾和顽敌了。当然这其中关键还在于政府行为的变态,笔者在《一个教育公平的罗尔斯公平悖论》中指出,政府又是促进社会公平,当然包括教育公平的主体,教育公平却又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和最好方式。政府在扮演这个角色常长出现错位…

稿源:红网 作者: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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