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领取公款买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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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本报讯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原工会主席李惠明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近日一审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惠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8万元,其贪污、受贿所得赃款93667.40元也予以没收。 公诉机关指控,李惠明在1997年1月至2002年春节前后,利用担任九成监狱管理分局 基建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的职务之便,先后采取虚开建材发票和重复报销的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89692.40元,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8575元。李惠明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他没有实际占有公款,虚开发票所得的钱款大部分冲抵单位因业务关系所花的招待费以及送予他人的物品。其辩护人也认为李惠明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送给他人和相关单位物品是出于工作业务需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不构成贪污罪。对于受贿,辩护人认为李惠明在多次退还没有退掉的情况下,将该笔钱用于单位开支,实际没有占有这笔钱,不构成受贿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惠明送给他人的物品,单位其他领导均不知道,且有证人证实所送物品出于其私人关系,其行为应属于个人行为。李惠明采取重复报销和指使他人虚开发票报销领款据为己有或用来冲抵其因私人关系送给他人物品的开销,具有占有公款的故意,构成贪污罪。此外,李惠明收受他人钱财,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受贿行为已经完成,构成受贿罪。 据悉,李惠明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 (邵伟 云波 晓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