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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播令”追究媒体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3:04 深圳特区报

  广东对违规电视广告进行专项执法行动

  违“禁播令”追究媒体领导责任

  【据新华社广州8月5日电】(记者陈冀)广东省日前对违反电视广告“禁播令”者发出最后通牒,除处以重罚外,将对顶风违规的媒体负责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把违规广告

公司列入重点监管的“黑色失信企业”。这是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广东省广告监管联席会议获悉的。

  据悉,广东省工商局将联合广东省广电局等部门开展打击违反“禁播令”的专项执法行动。对拒不整改,屡罚屡犯,仍通过电视购物节目做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广告宣传的广电播出机构,将“发现一个、从重查处一个、曝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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